各养老机构:
为了贯彻民政部关于《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文件的规定,推动养老社工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提高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技能,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11年下半年对各养老机构的养老护理员进行分期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培训时间
凡参加培训人员均需按照要求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培训时间,报名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止。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具体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河南省民政学校(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0号附1号)。
三、报名条件
(一)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二)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培训内容及资格证书
培训时间为150课时(包括实习和自学时间,在校培训时间10天),培训教材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标准的培训教材和中组部、人事部、民政部有关社会工作培训教材进行。培训方式实行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讲课与学员交流相结合,使学员即学到理论又掌握实际技能。培训结束后经结业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中、高级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培训方案)。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和鉴定考试费:800元/人
2.住宿费:学校招待所70元/人/天(宾馆住宿价格待定)
3.餐费:学校干训餐厅餐标60元/人/天(宾馆餐费价格待定)
4.交通费自理
5.外出考察费根据考察地点另行确定
六、要求
(一)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是提高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地养老机构领导充分认识到此次培训的重要性,给予大力支持,并组织报名参加。
(二)参加培训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确认回执表》(见附件1),同时要准备好1寸照片4张,2寸照片2张。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与河南省民政学校和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优质优量的完成。
七、联系方式
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领
电话:010-65926297转617
传真:010-65925297
邮箱:honglingautumn@163.com
河南省民政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慧兰
电话:0371-63365959/13838190156
邮箱:hnmzxx@126.com
附件1:《报名确认回执表》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