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发展速度较快的城市之一,社会养老压力很大。近年来,青岛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把养老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突破口,围绕“四个三”做了大量工作,即:“强化三个到位、突出三个重点、着力实现三化、注重三个拓展”,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发挥养老服务社会化的主导作用
在发展养老服务、深化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的进程中,青岛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做到组织领导、政策引导、资金保障三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 青岛市把养老服务和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2年,市政府下发了《青岛市城市社会福利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00~2010年)》,养老服务工作列入2006年、2007年、2008年市政府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要办好的实事,新出台的《养老意见》又明确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要求建立青岛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养老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向市长办公会汇报;同时,还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重点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政策引导到位 工作中,青岛市注重根据养老服务的需求不断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早在1999年青岛市就下发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通知》、《青岛市城市社会福利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和《关于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及电话安装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2000年又下发了《青岛市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2006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特别是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扶持力度更大。这些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的资产近20亿元,有效地改善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条件。
资金保障到位 政府加大对养老事业资金的投入,投入2亿多元建设6处示范性的养老机构,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先后投入1.73亿元用于“星光老年之家”建设和农村敬老院改造,每年投入3000万元作为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查体补助。自2006年以来,市、区两级共投放资金5.6亿元,用于老年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将投入9600万元用于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统筹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整体效益
为保障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青岛市坚持双管齐下,一方面,大力推行养老服务的适度普惠化;另一方面,通过突出“为困难人群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三个重点,大力提高养老服务的整体效益。
以为困难人群服务为重点,使城乡低保人群和优抚人群中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得到有力保障。青岛市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发放入住机构养老补贴、建设福利性养老机构等措施,重点为城镇“三无”老年人、低保老年人及“三老”优抚对象的养老服务提供保障。到2012年,全市可以保障1万名困难老年人得到基本养老服务,覆盖面达100%。
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以社区照料为依托的社会化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