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齐琳)为了应对“跑步速度进入老龄社会”的现状,北京市将在年内出台《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其中明确提出将建立家庭、社区、机构三级养老体系,家庭养老将成重点,为此未来将要求社区必须配置托老所。这是市规委副主任王飞在昨日市“两会”政务询问咨询时向记者透露的消息。
根据市老龄办提供给市规委的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9年间,北京市的老年人口从111万增加到263.3万,7.2%的年均增长率远远高于北京3.3%的总人口增长率。据预测,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50万至400万,约占总人口的20%。
然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养老设施的极度不完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北京市百名户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足3张。城镇社区由于缺乏统筹、用地紧张,养老设施、场地严重不足,日间照料、文体活动等设施难以满足需求,2/3的乡村尚未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为此,在即将出台的《专项规划》中明确提出,将建立家庭、社区、机构三级养老体系。其中家庭养老方面拟要求每个城镇社区要拥有一处托老所和一处老年活动场站。托老所应设置日间照料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老年活动场站要设置娱乐康复设施及活动场地。新建居住项目应按照配套标准,严格落实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等社区养老设施,现有居住小区则应结合已有“星光老年之家”,补充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需安排一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对农村居家老人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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