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第二届全国老年书画大赛奖金的须知
根据第二届全国老年书画大赛规则,经组委会评选,已产生全部奖项,结果已揭晓,现将奖金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2011年12月18日,大赛组委会在北京中土大厦举行颁奖典礼。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需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大赛组委会不邮寄、不汇款。如因故不能前来者,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获奖者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前来领取。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大赛奖金属于“偶然所得”,需交纳20%个人所得税。
第三,领取时间,2011年12月18日,过期视为自动弃奖。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会养老工作委员会
第二届全国老年书画大赛组委会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