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菏泽市老龄办下发了《关于评选第十届“菏泽市十大孝星”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全市老龄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第十届“菏泽市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把评选活动作为推动老龄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细化评选推荐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单位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其真实性、典型性、先进性。 通知强调,各级要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尊老敬老先进典型事迹,大造声势,扩大影响,传递社会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 通知规定,要推荐基层人员。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候选对象要向一线基层、社区、农村倾斜,向孝亲敬老事迹突出的个人倾斜,减少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评选数量。使“菏泽市十大孝星”真正成为老百姓身边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孝亲敬老典型。 通知明确了十大孝星的评选标准,评选步骤、表彰方式。整个活动分推荐、评选、评审确定、宣传表彰四个阶段进行。评选表彰活动自7月1日起,10月10日结束。(时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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