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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从两方面积极开展敬老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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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2012年全国老龄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在全国“敬老月”和自治区“敬老宣传月”期间,广泛深入地开展敬老宣传活动,实现由单一平面宣传向立体宣传转变,由常规宣传向策划宣传转变。乌鲁木齐市、区(县)老龄办制定了敬老宣传活动专题方案,并通过媒体记者见面会的形式,通报了市、区(县)两级敬老宣传活动方案,就与媒体共同策划开展专题宣传进行了沟通交流。市老龄办提出紧紧围绕“敬老爱老,共建共享”这一主题,从两个方面开展敬老宣传活动。 一是运用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主要设定四个宣传专题:乌鲁木齐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专题——访谈宣传报道;身边事感动身边人——孝亲敬老先进典型专题宣传报道;“银龄风采”——“老有所为”典型宣传报道;敬老公益宣传——运用手机短信进行敬老宣传。 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开展老年保健知识和涉老法规宣讲及为老服务进社区、孝亲敬老宣讲进学校、走访慰问贫困高龄老年人、“温暖让你感动”慈善捐资助老、“喜迎十八大,幸福笑脸•乐龄影像”摄影展、庆重阳“乐龄年华”老年文艺展演暨先进银龄志愿服务集体和优秀银龄志愿者评选表彰等活动 通过集中开展敬老宣传和为老服务活动,形成宣传声势,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家庭和个人,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献爱心,掀起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热潮,营造敬老爱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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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日期:2012-9-20 编辑:
浏览次数:33 责任编辑:杨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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