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出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
“十一五”期末,陕西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09.32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3.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358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9.46%。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在老年社会救助制度方面,把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与开发或改造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服务网络,城市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老龄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
养老机构也将得到大力推进,我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的社会化养老机构,全省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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