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红利窗口的即将关闭,中国社会未富先老的趋势在所难免,应对养老问题正成为政府新挑战。
日前,南京市民政局下发《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开展以房养老试点备受各界关注。银监会官员之前也曾呼吁引进以房养老制度。政府积极性固然颇高,但尚缺乏具备操作性的方案。应该说,在厘清一系列制度磕绊之前,以房养老只能停留在概念层面。
以房养老就是贷款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而我国现在房屋产权只有70年,等民众年老,他们年轻时置办的房产产权也就差不多到期。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单单这一点就严重阻碍了以房养老制度的正常推行。而且,由于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即便70年产权自动续期兑现,还是会为该制度的推行埋下隐患。若不改革相关政策规定,届时只会带来一系列的纠纷。
纵使刨除这一制度因素,老人拥有永久产权的住房,若考虑到其子女若无独立住所,一旦老人亡故,子女便会无处可住怎么办?在现有的高房价之下,两代人同住的情况十分普遍。也就是说,以房养老要想在中国顺利推行,两个前提必须同时具备:一是永久产权,二是独立住房。显然,短时间内实现这两大要素,可行性不大。
而且,中国养老的最主体部分其实在农村,他们以房养老更是完全不可能。在房地产热潮席卷到最偏远的乡村之际,小产权房海量上市但却没有合法身份,宅基地价格猛涨,这虚幻的增值带来的只是农民的表面财富。银行无法认可宅基地和小产权房的抵押,这也成了阻遏农村以房养老的政策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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